巢湖5000套公租房保障城市“夹心层”

导语 巢湖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会议上了解到,巢湖已将1.87万套保障房建设任务下分到各县区,其中,公共租赁住房占到5000套。

  公租房保障城市“夹心层”

  公共租赁住房供应对象是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、城镇新就业无房职工和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,也就是我们通常称作的“夹心层”。大力发展公共租赁住房是今年住房保障工作的重点,巢湖今年将建设公共租赁住房5000套。其中:无为1250套,庐江1000套,和县650套,含山600套,居巢区500套,市本级1000套。今年巢湖的公共租赁住房建设总量是近3年来廉租住房建设总量的1.47倍。目前,市政府已经与各县区政府及有关单位签订了目标责任书,确保今年计划建设的项目于6月底以前开工率达到60%以上,10月底前全部开工建设。

  多渠道推进公租房建设

  发展公共租赁住房作为保障性住房的主要形式,是对住房保障范围扩大的有效措施,也是对住房保障形式的完善,更是适应巢湖城镇化快速发展阶段、切实解决大量进城人员“住有所居”的重要途径。根据《省政府加快发展公共租赁住房的实施意见》,各地可采取单独选址方式,集中建设公共租赁住房,也可以通过在新建普通商品住房、经济适用住房、拆迁安置房项目中配建,配建比例为10%。同时,还规定了外来务工人员集中的开发园区、住房困难职工较多的大中型企业统筹新建和改建、收购公共租赁住房,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和运营。

  首建督查问责制

  为保证这项“民心工程”的进展速度和建设质量,巢湖将首次建立加强督查问责制。各级住房保障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将经常性地开展对工程建设进度、资金使用、工程质量以及保障对象资格审核、住房分配等情况的监督检查,发现问题,及时纠正,并依法依纪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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